遇上“难解事”?普陀法官“上门”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法院日常办案中,各种情况层出不穷,案件当事人常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突发情况或困难,成为棘手的“大事”。近日,普陀法院通过司法便民,法官跨前一步,走近案件当事人去倾听、去理解、去梳理,化解了两件“难解事”。
跨前一步便民,沟通助力和解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申请人龚某购买了被执行人父子老胡和小胡的房屋,由于被执行人未按期交房诉至法院,生效判决要求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交付房屋的房屋使用费、违约金共计2万余元。
由于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付款义务,法院依法冻结了其银行账户,但两人的账户共计仅数千元。据悉,父亲老胡已退休且患有多种疾病,每月养老金主要用于看病和生活基本开支;儿子小胡是专车司机,每月所得在扣除房租及日常开销后所剩无几。而房屋买卖所得房款已作他用,仅余1000元。现因法院冻结了两人的账户,导致老胡无法看病,小胡则面临失业。于是小胡拼凑了1万元交至法院履行部分付款义务,恳请法院解冻父子二人账户,并提出在2个月内还清申请人的债务并支付相应迟延履行金。
然而,法官在沟通过程中获悉,申请人龚某身患癌症,也急需资金进行后续治疗。考虑到双方的特殊情况,为了更好地推进案件执行,执行法官主动前往申请人家中,与其沟通被执行人情况,通过耐心地沟通解释,最终取得了申请人的理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重拳频出打击拒执行为的同时,普陀法院也十分注重人性化执行,充分考虑到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的最低生存保障,刚柔并济,人性化执行,让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感受到司法温情。
当事人家属赠送锦旗
上门办案又普法,“终本执行”获理解
在另一起普陀法院执行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申请人均为年事已高的老人,他们都在被执行人公司购买了健身卡。之后因该公司门店关门停业而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会籍费并得到判决支持。
普陀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后,发现该公司账户只有1.66元,也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随即将被执行人列入限高及失信名单,但被执行人却一直未主动来院履行义务。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执行法官约其至住所地附近进行谈话及告知笔录。当申请人了解到,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此申请终结本次执行。
执行法官表示,“执行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穷尽执行手段之后,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但这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将持续监控查询被执行人线索。
虽然没有拿回执行款略有遗憾,但三位申请人表示,他们对法官在执行中能为民所想,尽心尽力的行为表示感谢。
执行为民,不仅要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要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执法温度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