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贵阳一歌舞娱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被查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6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旅部近期在全国部署开展文化市场执法领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提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为重点,严查娱乐、上网服务等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活动。
目前,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山东、湖南、云南等20余省份已查办一批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案件,安徽、福建、江西等地已先行公布辖区典型指导案例。
为更加准确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执法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旅部通报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该音乐餐厅2022年1月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有未成年人参与,演出以观众打赏方式开展,演员为获打赏而迎合观众,并于演出结束后到台下与观众互动,不适宜未成年演员参与。对该机构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的行为,宜春市相关部门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行政处罚。
该机构2022年3月违反津南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停部分场所运营的要求,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并违规接纳4名未成年人上网,情节严重。津南区文旅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责令停业整顿(自津南区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运营之日起计算),并处15万元行政处罚。
该场所2021年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受行政处罚后,2022年1月再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并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为未成年人上网提供便利,情节严重。官渡区文旅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该场所2022年2月16日将电子游戏机提供给未成年人消费。十堰市文旅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行政处罚。
该场所2022年3月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行歌舞娱乐消费。贵阳市文旅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