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推进平安杨浦建设 高质量打造“枫桥经验”样本丨新时代“枫桥经验”杨浦实践观摩座谈会举行

2023-11-17 10:53:23 作者:宋玥 来源:上海杨浦 选稿:蒋昕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杨浦建设,11月16日上午,新时代“枫桥经验”杨浦实践观摩座谈会举行。区委书记薛侃,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丁伯婕,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培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座谈会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煜昂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海明,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吴雷,副区长于洋,区政协副主席顾登妹,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朝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康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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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侃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开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局面。要突出学深学透,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和精髓。紧密结合推进人民城市新实践,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独特优势、时代价值,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杨浦,为杨浦打造人民城市理念最佳实践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注重落地落实,着力推动杨浦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四个立足”的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强化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用好法治化手段,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杨浦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凝聚工作合力,着力打造更多新时代“枫桥经验”杨浦样本。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典型培育,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共同推进平安杨浦、法治杨浦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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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伯婕指出,杨浦要以此次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为契机,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强大的动力,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要把牢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把科学理论作为根本指引,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把就地解决矛盾作为目标导向,把依法办事作为时代特征,把基层基础作为坚实支撑。要把准方位。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体现新时代的实践要求,要牢牢把握依法办事这个时代特征,坚持法治思维和群众路线融合并重,强化整体统筹,形成各方合力,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化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经验做法。要把握方法。要加大对基层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强化互学互鉴,推广应用。要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拿出一系列具体措施,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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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培华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进一步践行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加强诉源治理中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更加积极有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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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胡煜昂介绍了全区新时代“枫桥经验”杨浦实践先进典型培育选树情况。康强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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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五角场街道、美团公司分别交流了相关经验做法,长白新村街道、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作了书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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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与会领导们还参观了区检察院,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据悉,近日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报送的“检察听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成为了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的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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