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发!长宁发布4项长护险团体标准

2024-03-29 16:04:40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3月28日,长宁区召开2024年长护险试点工作会议暨《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居家照护护理计划制定规范》和《上海市长宁区居家照护需求评估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会,在全市率先发布四项长护险团体标准,推进长护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长宁区始终坚持推进长护险高质量发展。2023年,长宁区医保局率先实现长护险申请“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首次开展护理机构“一站一品”活动,挖掘提升各服务机构内涵特色;持续举办“护理技能大赛”,提升护理人员的服务能级。全区近70家长护险机构形成合力,认真落实长护险各项工作任务,让13000多名在长宁享受长护险的老人们的感受度、满意度得到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健全标准化体系,规范辖区内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程序,长宁区发布了《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定点评估机构设置和管理规范》《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规范》《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需求评估规范》《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计划制定规范》四项团体标准。


《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定点评估机构设置和管理规范》规范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定点评估机构(以下简称“定点评估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设施设备要求等技术内容,为定点评估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提供规范性指导。


《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规范》规范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的人员配置要求、评估程序、现场观察、信息采集方法、评估方法等内容,对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开展制定和管理照护计划起到有效的指导支持作用。


《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需求评估规范》规范了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需求评估的原则内涵,并对人员、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实施、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作出了规范性要求。


《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计划制定规范》规范了基本要求,计划内容、制定依据、制定方法、计划管理和质量管理等相关内容,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精准化、针对性护理服务。


长宁区作为上海市首家制定长护险团体标准规范的城区,开启了上海长护险居家服务标准化的先河。长护险各类团体标准规范的制定,成为长宁区精准定位长护险服务内容、持续优化长护险管理的有力举措,进一步为护理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管理依据。


此外,长宁区医疗保障局还同步建设了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需求评估和计划制定信息系统,作为上海市首次提供与标准配套使用相衔接配套的信息系统,实现了需求评估和计划制定的全过程信息化效果集成。未来,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将为数据收集溯源、工作分析优化提供科学支撑,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照护计划有依据,护理有纲领,结果可追溯,推动长宁区长护险工作试点的高质量发展。


副区长陈颖出席会议并讲话。



资料来源于区医保局撰稿:谭奕茂编辑:陈   莎责编:王   博*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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