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不按规定保持车距被罚款100元?淮安交警回应:没有问题,正在试点,点位已公示

2024-04-22 20:21:46 作者:陈丽娜 刘昊 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

今天(4月22日),有网友发布照片称驾驶的车辆在新扬高速因“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被罚款100元。画面显示,跟车距离为35米,前车速度为113公里/小时,跟车速度为111公里/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0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今天,东方网·纵相视频联系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接线交警表示该地点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与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已通过公示。交警核对相关信息后表示处罚没有问题,“这是省里面设置的,淮安是试点。” 纵相视频查询发现,2023年5月26日,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务微信“乐行淮安”发布了《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公告中明确了在S49新扬高速155KM+500M(南京方向)设置“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取证设备”,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是“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违法行为”。(东方网·纵相视频 陈丽娜 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