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更多年轻人爱上个人养老金

2024-04-23 09:25:08 作者:张涛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启动实施。今年1月,人社部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平稳,将推进全面实施这一制度。但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施行中也存在“开户热缴存冷”、对年轻人吸引力低、税收激励有限等现象。(4月22日《工人日报》)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来,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平稳有序,但年轻人缴存个人养老金积极性仍有待提高。

人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已有超5000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不过,也出现了部分账户空置等情况。统计数据表明,个人养老金开户后实际储存资金的人数不足1/3,人均储存资金仅2000多元,与每人每年1.2万元的缴存上限有较大差距。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个人养老金属于新兴产品,公众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还比较有限。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尚未充分认识到积累养老金的重要性,长期养老储备意愿不强,更关注于日常生活开销、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等即时财务需求。同时,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不足。

首先,领取条件有限。按照规定,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在不少年轻人看来,缴存个人养老金后要等二三十年后才能领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旦中途急用钱,个人养老金不能提前领取,还不如用来投资理财更划算。其次,缴存上限单一。目前,个人养老金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这种一刀切的规定不能有效适应多元需求,对于中高收入年轻群体缺乏足够吸引力。此外,税收激励不足。个人养老金虽然可以抵扣个税,但由于缴费上限的限制,一些中高收入群体无法“多缴多抵”。同时,一些低收入人群本来就免征个人所得税,本可免税的这部分收入在缴存个人养老金后,再提取时反而需要缴纳3%的个税,形成了负激励效应。

近两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纷纷呼吁,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激发公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参与热忱。有关部门应广泛倾听社会呼声,认真总结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两年来的实践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调整和完善,真正让广大年轻人爱上个人养老金。

其一,建立应急支出机制。除了现有领取条件外,不妨建立个人养老金应急支出机制,允许参保人在发生重病、意外事故等重大变故及特殊场景下提前领取,从而给其吃上“定心丸”。其二,差异制定缴存上限。根据收入情况、职业属性、工作年限等具体情况,设置不同上限标准,既鼓励低收入群体积极参与,又激发中高收入群体的内在动力。其三,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在差异化制定缴存上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个税抵扣额度,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率和精准度,让有能力和意愿的公众可以“多缴多抵”,也让低收入人群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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