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4-05-31 14:33:36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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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8日

联系邮箱:jyzjz@samr.gov.cn

附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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