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现身说法” 共商热议“我家门口的‘法庭’”

未实际居住可以不付物业费?因为高空抛物,一楼居民能把全体楼上住户告上了法庭?残疾证确认监护人,不找残联要找法院?……在10月24日下午举行的“大城小事——我家门口的‘法庭’”讨论现场,几个典型案例的当事人“现身说法”,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也深入浅出地对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方法流程、实践意义、工作实效进行了介绍。

活动伊始,来自虹口区凉城街道某小区的物业合同纠纷,就让现场的观众纷纷议论起来。薛某因对小区物业的服务态度不满意,且经济状况困难,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付物业费,十年间拖欠了近三万元物业费。后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2024年1月,虹口法院在凉城新村街道社区巡回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最后,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在法院的调解指导下,业主主动履行,物业公司也表示撤回起诉。承办这起案件的律师在活动现场表示:在社区审判的这种方式和去法庭审判,哪一个更有利于解决矛盾?我们会明显的感觉到在社区这样一个家门口的法庭,让业主更容易、更方便地表达出自己的诉求。来自虹口法院的法官也指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当场开展普法,积极物业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向旁听人员进行了释法析理,为后续同类型矛盾纠纷的化解发挥良好示范效果。
活动现场,来自浦东法院的薛法官在介绍残疾人监护人确认这一案例时,介绍说:在基层开这个庭,是让更多人知道这是一个什么事,应该怎么做。另一方面,法院也做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把整个流程做一个普法宣传。这类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诉讼,它没有原、被告,只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流程更简单。为此我们还写了一份诉讼指南,引导村居的工作人员以后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这类诉讼服务。

“我家门口的‘法庭’”,是“大城小事——聚基层智慧、解身边难题”的第三场讨论。活动邀请了法官、街道干部、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物业企业、律师、业委会等多方代表参加,市委社会工作部、市高级人民法院、虹口区委、虹口区人民法院、各区委社会工作部领导现场观摩。
记者了解到,7月15日,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启动“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已选取79件物业合同纠纷、邻里纠纷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在基层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当地市民群众旁听,帮助提升法律认知水平和学法用法意识。

活动前期,2800多名热心市民通过线上投票的方式,选择了他们更感兴趣的社区巡回审判案件类型。活动的网络直播也吸引了大量市民朋友在线“围观”,形成了社会各界共商共议“我家门口的‘庭审’”热潮。
活动现场,随着各位当事人的讲述与相关方的补充,现场代表不仅掌握了案件情况,也丰富了自身法律知识,更引发了自己对“身边事”的思考,大家结合自己的生活,围绕社区巡回审判应该判哪些案件、如何组织好社区巡回审判、如何在社区产生更好治理成效形成自治、法治、德治合力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提出了宝贵建议。
据悉,“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还在继续开展,欢迎市民群众亲自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