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乘客发过期食品,还要签保密协议才能走?航司回应,上海市监部门已介入

2025-02-25 16:16:36 来源:东方网综合 选稿:朱雯

2月25日,“吉祥航空被曝给乘客发过期坚果”事件冲上微博热搜。有网友反映,他于2月23日乘坐乌鲁木齐飞往上海虹桥的HO1256号航班,空姐发放的航班餐食中含过期的坚果包,自己吃到一半的时候才注意到。这一情况引发乘客不满。

有网友表示

不签保密协议

也应该赔偿一千元

还有网友质疑

这个所谓的保密协议是有效的吗?

2月25日,记者联系上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吴兴剑分析,航空公司给乘客发放过期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航空公司本身就有向乘客赔偿的义务,赔偿标准是价款10倍的金额,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实际上,乘客即使不签订保密协议,也有获得航空公司赔偿的权益。”

吴律师强调,航空公司提出签订保密协议,乘客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签署,不能强制。如果航空公司与乘客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签订的保密协议,那么,双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除了对乘客进行赔偿外,职能部门也应该对航空公司进行相应处罚。”

随后,记者联系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康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管局已经收到相关情况反馈,他们会就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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